杀虫剂阿维·苏云菌登记证PD20090279-乐斯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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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27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9 有效期至: 2029-1-8
农药名称: 阿维·苏云菌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乐斯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18%
苏云金杆菌 bacillus thuringiensis 100亿芽孢/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适用于机动喷雾,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使用时先加水稀释,后搅拌成均匀喷洒即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由阿维菌素和苏云金杆菌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危害防治。
注意事项
1.配制药液时,先加少量水搅成糊状,再按稀释倍数加足水量,均匀喷雾。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杀菌剂混用或连续施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药剂。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萝卜上使用为7天,最多使用2次;甘蓝上使用为2天,最多3次。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吸收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药液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发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藏在阴凉、干燥、避光及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食物、饮料及水源。 2.装卸时请勿在上面堆压重物,小心轻放,以免造成包装袋破损。 3.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 4.本品常规贮存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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