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辛硫·灭多威登记证PD20090047-新乡市莱恩坪安园林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047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6 有效期至: 2029-1-5
农药名称: 辛硫·灭多威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新乡市莱恩坪安园林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灭多威 methomyl 10%
辛硫磷 phoxim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施药要均匀周到,避免在强光照射下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菜豆、黄瓜、大白菜、果园、高粱、苜蓿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注意药液飘移,避免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型杀虫剂,是由辛硫磷与灭多威两种有效成分混配而成,增效比较明显。具有胃毒、触杀蒸作用,对害虫作用较快、持效期较长,能有效地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棉花最后一次施药应在收获前28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按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解毒。解毒剂为阿托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