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62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1 | 有效期至: | 2028-12-30 |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8-12-12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80-24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初期至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 产品性能 | |||
| 灭多威为内吸性杀虫剂,通过触杀和胃毒防治害虫,其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对防治棉花棉铃虫等害虫效果较好。 |
| 注意事项 |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在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5716333。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在使用及运输过程中防止误食和吸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