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7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禾美思(山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3-31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4.施药结束后树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蚜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 注意事项 | |||
| 1.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东莨碱、阿托品和盐酸654-2。 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急救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