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灭幼脲登记证PD20084487-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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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448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7 有效期至: 2028-12-16
农药名称: 灭幼脲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灭幼脲 chlorbenzuron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松树 松毛虫 1500-2500倍液 喷雾
林木 美国白蛾 1500-2500倍液 喷雾
甘蓝 菜青虫 20-3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甘蓝菜青虫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甲酰基类杀虫剂,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并耐雨水冲刷。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制剂有沉淀现象时,使用时要先摇匀再加水稀释;[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3] 对蚕高毒,不要在桑园、蚕室等处及附近使用,残液及器具洗涤水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4]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喷施2次。[5]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药害产生。 [7]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亦不可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呕吐。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2、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4、如误服,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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