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PD20084440-辽宁山水益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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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444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7 有效期至: 2028-12-16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山水益农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00-140克/亩(其它地区)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玉米田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20-250克/亩(东北地区)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作物播种后杂草出土前均匀喷洒在土壤表面,地膜覆盖田在盖膜前用药。2.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施药时注意严禁药液飘逸到上述作物上。3.在大风天严禁施药。施药后下雨勿积水,以免造成药害。4.本品为选择性播后苗前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土壤中药效可持续8周以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禾本科杂草至叶卷曲萎缩,其它叶皱缩,整株枯死。
注意事项
1.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 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3.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4. 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5. 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施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6.废弃物处理方法:使用后之包装请依照政府废弃物处理办法处置,勿随便抛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2.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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