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登记证PD20083788-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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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78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5 有效期至: 2028-12-14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液剂
登记证持有人: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21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备注: 质量分数22%。氟磺胺草醚钠盐23.1%,262克/升。 2023年11月2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分数。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55-70毫升/亩 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70-1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1—2片复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施药,人工喷雾每亩兑水30—40公斤,机械喷雾每亩兑水15—20公斤。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大豆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施药后可被阔叶杂草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引起叶部枯斑,迅速枯萎死亡。
注意事项
1.大豆与其他敏感作物间作时不得使用本品。2.在干旱等不良环境下施药,叶片会受到轻度灼伤,严重时会焉萎,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严重干旱时会影响药效。3.土壤干旱或防除大龄杂草时应推荐上限用药量。4.严格按照推荐的施药技术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确保除草效果。5.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切忌吞服,如误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带此标签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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