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敌敌畏登记证PD20083711-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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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7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5 有效期至: 2028-12-14
农药名称: 敌敌畏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8-21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
备注: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天津市天环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敌敌畏 dichlorvos 4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85-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初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5公斤均匀喷雾。2.每季最多用药2次,冬季间隔7天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5天。3.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对本品较敏感,注意避免飘移。
产品性能
敌敌畏乳油为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较强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呼吸麻痹等症状。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急救治疗:用阿托品1—5毫克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严格管理药剂,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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