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啶虫脒登记证PD20083635-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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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63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2 有效期至: 2028-12-11
农药名称: 阿维·啶虫脒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啶虫脒 acetamiprid 1.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60-8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施药的最佳时期是在幼虫三龄以前。施用方法是叶面喷雾,每隔15天一次。2. 施药时尽可能做到均匀,蔬菜的叶面及叶背都要喷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啶虫脒和阿维菌素组成。啶虫脒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长。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十字花科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生长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开启包装物及施药时穿戴防护用具和手套,避免与口眼及皮肤接触;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手及裸露的皮肤。3、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5、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深埋。6、避免污染水源。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赤眼蜂、瓢虫等天敌的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吸入后:提供新鲜空气;如有症状求教医生。皮肤接触后: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并彻冲洗干净。眼睛接触后:使眼睛打开流水冲洗几分钟,如有持续的症状,求教医生。3、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救治,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果以啶虫脒中毒为主,则对症治疗;如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混运,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避免烈日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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