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咪唑乙烟酸登记证PD20083638-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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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63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2 有效期至: 2028-12-11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60-7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制剂在大豆苗后1-3片复叶,一年生杂草2-4叶期采用背负式手动喷雾器喷雾。2远离其它作物施药。3.本品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啉酮类大豆田专用除草剂,可防除春大豆田常见一年生杂草,含量较高,活性较好,效果显著。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较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2.如按本推荐量使用,施用本品后12个月内,后茬可以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3.低洼地块,酸性土壤慎重。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番茄、甜菜、西瓜、谷子、亚麻、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咪唑乙烟酸3年内种植。4.用药前请详细阅读本产品标签,用药整个过程中注意请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用药后及时清洗衣物、药械等。5.施药时远离河、湖等水域,禁止在饮用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包装贮存。3.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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