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080344-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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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8034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9 有效期至: 2028-12-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 rich-d-t-pralle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电热蚊香液瓶盖,将液瓶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芯棒对准加热器中心。2、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烟亮表示工作。3、不用时,请关闭开关,拔去电线插头。4、药液用完后,应予更换。
产品性能
本电热蚊香液,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不仅驱蚊而且气味芬芳宜人。每瓶45毫升,每天正常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
注意事项
1、使用电热蚊香液注意防火安全;勿靠近易燃物使用。2、电热蚊香液对鱼、蚕有毒,蚕室中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3、电热蚊香液应存放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以免误食。4、使用时注意通风,用后洗手。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的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电热蚊香液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避光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2、电热蚊香液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同贮同存。3、电热蚊香液系易泄漏,易破碎品,要轻装轻卸,不能践踏和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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