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精吡氟禾草灵登记证PD20082967-湖北省武汉武隆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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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96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9 有效期至: 2028-12-8
农药名称: 精吡氟禾草灵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湖北省武汉武隆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 fluazifop-P-butyl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33.3-66.7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一年生禾本科3-5叶期,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羧酸除草剂。作用机理是通过韧皮部、木质部的输导组织传导到生长点和分生组织,抑制其节、根茎、芽的生长,受药杂草逐渐枯萎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土地湿度较高时,除草效果较好,在高温干旱条件下施药,杂草茎叶未能充分吸收药剂,此时要用剂量的高限;2、单子叶草与阔叶杂草、莎草混生地块,应与阔叶杂草除草剂先后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消化道症状,严重的对肝、肾损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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