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8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9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蚜虫始盛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3、施药后需设立警示标志,允许人畜进入的间隔时间为3天。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杀虫效力较强、残效期较短、降解速度较快。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防治棉花棉铃虫、蚜虫有较好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对鱼类、鸟类、蜂、蚕等生物有毒,施用时不要污染水源及养蜂、蚕场所,不要在水源清洗施药用具及施药衣物,以免造成环境污染。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高毒,施药时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操作,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7、本品禁止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上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目眩、恶心、四肢无力。 本品经口毒性高,应避免误服或吸入。若发生中毒,可用阿托品解毒,并立即送医院救治。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16-8208268。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