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铵盐登记证PD2008254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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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54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3 有效期至: 2028-12-2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5.7%。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6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130-160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苹果园 杂草 130-160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2.选择晴好天气,严格按防治作物的对应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4.本品在柑橘园、苹果园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个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通过作物绿色组织吸收,并向茎根部传导,将杂草连根杀死。主要用于防除柑橘园、苹果园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将本剂慢慢倒入清水中,并不断搅拌,直到完全溶解为止。 2、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已含有助剂,喷药时不必再加入助剂。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6、对多年生恶性杂草,如白茅、芦苇、空心莲子草等,应酌情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用药量。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受潮,需密封保存。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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