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丙草胺登记证PD20132458-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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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45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2-2 有效期至: 2028-12-1
农药名称: 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丙草胺 pretilachlor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60-70毫升/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是芽后早期除草剂,用药不宜太迟。杂草过大(1.5叶期以上)时,耐药性会增强,从而影响药效的发挥。2.水稻移栽后5-7天,插秧返青后,稗草1.5叶期,按用药量采用药土法均匀施药,施药时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其后正常管理,施药后遇雨应及时排水;漏水田勿用本品。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稻田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中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鸭舌草等部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科杂草、部分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人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应远离饮用水源、水产养殖区域施药,鱼、虾、蟹等套养水稻田禁止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3.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眼睛和皮肤被污染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发生误服,应保持安静,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动物饲料和种子等混合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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