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4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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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41%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防治一年生杂草,每亩按推荐剂量加清水30-40公斤均匀对杂草茎叶喷雾。2、本品残效期一个月,对多年生杂草,可以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加大用药量。3、施药后4小时内如遇下雨,须酌情补喷本药剂。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植物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在同一植株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将杂草连根杀死。本品用于非耕地的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杂草的防除,对多种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植物和双子叶、草木本等植物。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严防药液喷滴触及飘移到农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耕。3、药液用清水稀释,应当天用完,随用随配。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冲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低温长期储存,会有少量结晶析出,用时充分摇动容器,使其溶解,以保证药效。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误服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催吐,而后喝入水或牛奶,严重者立即就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其它农药、种子、食物和饲料等混放混运。2、不可用马口铁、中碳钢类容器,宜用塑料类容器盛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