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4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20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7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蚜虫 | 1-2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应选择在蚜虫卵孵高峰或低龄若虫期,亩用本品1-2克兑水喷雾,喷药时注意叶片正反面均要喷雾,重点喷施作物心叶及幼嫩部位,雾滴要细并喷洒均匀。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三重功能,能够迅速被作物吸收并将有效成分传输至作物各个部位。吡虫啉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具有独特的作用机理,药液喷雾到害虫体表或害虫取食受药部位后,有效成分可迅速渗透进害虫体内,直接作用于害虫的乙酰胆碱酯酶,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从而使害虫运动失调、抽搐、麻痹并很快死亡。能够防治甘蓝蚜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季节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3、本品对鱼、虾、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中清洗药械。4、本品对蜜蜂、天敌、鸟类有毒,周围植物花期、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养蜂区、鸟类保护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5、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 6、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置,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2、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生活用品等混放。 3、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