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PD20132418-安徽弘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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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41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1-20 有效期至: 2028-11-19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弘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6%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2022年01月08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江苏省常熟市农药厂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4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130-2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转入旺盛生长期时使用。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稀释时不能使用过硬水或污水,必须用清水配药,现配现用。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分布于杂草叶面,不能泼浇。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本品不能用铁器存放,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4.使用过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5.施药后3天内禁止割草、放牧和翻耕。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症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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