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噻磺·乙草胺登记证PD20081542-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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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54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1 有效期至: 2028-11-10
农药名称: 噻磺·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3.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43%
噻吩磺隆 thifensulfuron-methyl 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200-250毫升/亩 土壤喷雾处理
春玉米田 一年生杂草 200-250毫升/亩 土壤喷雾处理
花生田 一年生杂草 10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处理
使用技术要求
春玉米田、春大豆田仅限于东北地区使用。1、于作物播种后出苗前(大豆在播种后3日内),均匀喷施在土壤表面,作物拱土期不要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苗前除草剂,用于春玉米、春大豆、花生田防除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马拉硫磷混用,以免造成药害,在不良环境下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可能有短暂的叶片变黄或药害。2.尽量在早晨或者傍晚施药,高温下(大于28摄氏度)用药量酌减。3.本品除草效果受土壤及其后条件影响,干旱时应加大对水量,低洼易涝地及有机质低于1.5%的田块禁止使用。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5.远离水产养殖区、桑园及蚕室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2.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3.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包装密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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