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5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6 | 有效期至: | 2028-11-5 |
| 农药名称: | 萘乙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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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12-16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萘乙酸 | 1-naphthyl acetic acid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调节生长、增产 | 8000-10000倍液 | 喷药二次 |
| 葡萄 | 提高成活率 | 1000-2000倍液 | 浸插条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配药时,先加少量水稀释调匀,再加水稀释至所需浓度。 葡萄(插条):在扦插前浸插条基部2厘米,浸2-3小时后扦插。苹果树:在苹果采收前40天左右喷第一次,间隔15天后再喷一次,防采前落果。本品在苹果树上按推荐浓度使用,生长季内共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
| 产品性能 | |||
| 萘乙酸属植物生长调节剂,它有着内源生长素吲哚乙酸的作用特点和生理功能,如促进细胞分裂与扩大,诱导形成不定根,增加座果,防止落果等。萘乙酸可经由叶片、树枝的嫩表皮等进入到植株体内,随营养流输导到起作用的部位。 |
| 注意事项 | |||
| 1、早熟苹果品种用于疏花、疏果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2、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不得随意改变用药浓度,若不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施用,均可能会对作物产生药害。3、本品能否与其他农药、肥料等产品混用请咨询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以免混用不当产生药害。4、萘乙酸对蜂、鸟、鱼蚕等低毒,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其安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用过的包装物及未用完的药液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应交当地农业部门或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9、本品不具备营养功能,不能代替肥水,应结合科学良好的肥水管理、合理密植等栽培管理措施,以利于药剂效果表现。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本品对人的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本品通过食道引起中毒,可见肝、肾损害。3、本品中毒应采用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肝、肾。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