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溴甲烷和二溴甲烷互为同系物吗?一溴甲烷和二溴乙烷又互为同分异构吗?
1、同系物是指结构相似,分子组成上相差1个或者若干个基团的化合物互称为同系物。
一溴甲烷与二溴甲烷不互为同系物,因为他们不是分子组成上相差基团,而是二溴甲烷比一溴甲烷多一个H被Br取代了。一溴甲烷和一溴乙烷才互为同系物。
2、同分异构体是指分子式相同,结构不相同的化合物互称为同分异构体。一溴甲烷和二溴乙烷都没有同分异构体。
一溴甲烷与二溴乙烷不互为同分异构体,溴的数量根本不同,分子式不会相同的。

玉米防控能参哪些农药,叶面肥?
一般玉米控旺产品,厂家已经复配好,不需要加叶面肥。玉米控旺6-11叶片喷施喇叭口,7-9叶片喷施效果最佳,可以用国光矮丰或者郑氏小胖墩。 可有效防止玉米旺长、降低穗位、抗倒能力增强、促进营养向棒穗供应、棒打粒多、不秃尖、大幅提高产量。
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哪些
农药施用应严格执行《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规定。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等农药及其混合配剂。
杀虫剂有哪些主要类型?
杀虫剂的种类很多,对害虫的作用各不相同,按其作用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类。
(1)胃毒剂
通过害虫的消化系统进入虫体,使其中毒死亡的药剂,主要用来防治以咀嚼式口器咬食、啃食、蛀食的害虫。
(2)触杀剂
同过接触害虫表皮或渗入虫体,使其中毒死亡的药剂,如溴氰菊酯等。
(3)内吸剂
通过植物的叶、茎、根部吸收进植物体内,在植物体内输导、散布、存留,或产生代谢物,在害虫取食植物组织或汁液时,使其中毒死亡的药剂。主要用来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4)熏蒸剂
以气体状态通过害虫呼吸系统进入虫体内,使其中毒死亡的药剂。主要用来消灭苗木害虫和贮术场害虫,以及仓库种子害虫,如硫酰氟等。
(5)诱致剂
本身基本没有毒杀害虫的作用,但能引诱害虫前来,以便集中消灭的药剂,如昆虫性引诱剂、糖醋液等。
(6)拒食剂
害虫取食后能破坏其正常生理机能,消除食欲,以致饥饿死亡的药剂,如拒食胺等。
(7)不育剂
害虫经过取食或接触一定剂量后,可以使害虫所产的卵不能孵化的药剂,如六磷胺、喜树碱等对家蝇有显著的不育效应。
(8)昆虫生长调节剂
通过扰乱昆虫正常生长发育,使其生活能力降低或死亡的药剂,如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除虫脲等。
溴化氢是什么类
既是酸类 也是 无机化合物,两者并不矛盾。
氟化氢、碘化氢 和 溴化氢 一样,既是酸类 也是 无机化合物。
无机化合物 包括 酸、碱、盐、**物等等。它们都是酸,所以都是无机化合物。
城市里的水有很大的气味可以用来洗**裤和婴幼儿吗?
气味来源不明,无法确定。
不过你们那里的自来水肯定是不合格的,应该向当地**控告,有必要可以请律师发起公益诉讼。根据国家标准第三条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要求无臭味、异味,你们那里的自来水厂就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但由于自来水的商品特殊性,管理部门都是睁一眼闭一眼,老百姓又不懂,只能默默忍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
GB 5749 —— 2006
代替 GB 5749 —— 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所有部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 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农村日供水在 1 000 m 3 以下(或供水人口在 1 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
3.2.4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分散居民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 1 和表 2 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 2 要求。
4.1.7 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水质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 4 执行,其余指标按表 1 、表 2 和表 3 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 A 表 A.1 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表 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
指标
限值
1 微生物指标 a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 (CFU/100mL)
100
2 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水源限制时为 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氯消毒时)/(mg/L)
0.7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3
臭和味
无臭味、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不小于 6.5 且不大于 8.5
铅/(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 Mn 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 mg/L 时为 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 放射性指标 b
指导值
总 α 放射性/Bq/L
0.5
总 β 放射性/Bq/L
1
a MPN 表示最可能数; CFU 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b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 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中
限值/(mg/L)
出厂水中
余量/(mg/L)
管网末梢水中
余量 /(mg/L)
氧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
≥ 30 min
4
≥ 0.3
≥ 0.05
一氯胺(总氯)
≥ 120 min
3
≥ 0.5
≥ 0.05
臭氧(O 3)
≥ 12 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氯(ClO2)
≥ 30 min
0.8
≥ 0.1
≥ 0.02
表 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 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 / 个 /10 L )
< 1
隐孢子虫 / 个 /10 L )
< 1
2 毒理指标
锑 / (mg/L)
0.005
钡 / (mg/L)
0.7
铍 / (mg/L)
0.002
硼 / (mg/L)
0.5
钼 / (mg/L)
0.07
镍 / (mg/L)
0.02
银 / (mg/L)
0.05
铊 / (mg/L)
0.000 1
氯化氰(以 CN — 计) / (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 / (mg/L)
0.1
二氯二溴甲烷 / (mg/L)
0.06
二氯乙酸 / (mg/L)
0.05
1,2- 二氯乙烷 / (mg/L)
0.03
二氯甲烷 / (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
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
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
限值之和比超过 1
1,1,1- 三氯乙烷
2
三氯乙酸 / (mg/L)
0.1
三氯乙醛 / (mg/L)
0.01
2,4,6- 三氯酚 / (mg/L)
0.2
三溴甲烷 / (mg/L)
0.1
七氯 / (mg/L)
0.000 4
马拉硫磷 / (mg/L)
0.25
五氯酚 / (mg/L)
0.009
六六六(总量) / (mg/L)
0.005
六氯苯 / (mg/L)
0.001
乐果 / (mg/L)
0.08
对硫磷 / (mg/L)
0.003
灭草松 / (mg/L)
0.3
甲基对硫磷 / (mg/L)
0.02
百菌清 / (mg/L)
0.01
呋喃丹 / (mg/L)
0.007
林丹 / (mg/L)
0.002
毒死蜱 / (mg/L)
0.03
草甘膦 / (mg/L)
0.7
敌敌畏 / (mg/L)
0.001
莠去津 / (mg/L)
0.002
溴氰菊酯 / (mg/L)
0.02
2,4- 滴 / (mg/L)
0.03
滴滴涕 / (mg/L)
0.001
乙苯 / (mg/L)
0.3
二甲苯(总量) / (mg/L)
0.5
1,1- 二氯乙烯 / (mg/L)
0.03
1,2- 二氯乙烯 / (mg/L)
0.05
1,2- 二氯苯 / (mg/L)
1
1,4- 二氯苯 / (mg/L)
0.3
三氯乙烯 / (mg/L)
0.07
三氯苯(总量) / (mg/L)
0.02
六氯丁二烯 / (mg/L)
0.000 6
丙烯酰胺 / (mg/L)
0.000 5
四氯乙烯 / (mg/L)
0.04
甲苯 / (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 2- 乙基已基)酯 / (mg/L)
0.008
环氧氯丙烷 / (mg/L)
0.000 4
苯 / (mg/L)
0.01
苯乙烯 / (mg/L)
0.02
苯并( a )芘 / (mg/L)
0.000 01
氯乙烯 / (mg/L)
0.005
氯苯 / (mg/L)
0.3
微囊藻毒素 -LR/ (mg/L)
0.001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 ( 以 N 计 ) / (mg/L)
0.5
硫化物 / (mg/L)
0.02
钠 / (mg/L)
200
表 4 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CFU/100 mL)
500
2 毒理指标
砷 / (mg/L)
0.05
氟化物 / (mg/L)
1.2
硝酸盐(以 N 计) / (mg/L)
20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 /NTU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5
pH
不小于 6.5 且不大于 9.5
溶解性总固体 / (mg/L)
1500
总硬度(以 CaCO 3 计) / (mg/L)
550
耗氧量( COD Mn 法 , 以 O 2 计) / (mg/L)
5
铁 / (mg/L)
0.5
锰 / (mg/L)
0.3
氯化物 / (mg/L)
300
硫酸盐 / (mg/L)
300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 GB 3838 要求。
5.2 采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 GB/T 14848 要求。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规范》执行。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 GB 17051 执行。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吸附、 pH 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T 17218 要求。
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T 17219 要求。
水质监测
9.1 供水单位的水质监测
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监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 CJ/T 206 执行。
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监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 SL 308 执行。
9.1.4 供水单位水质监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监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检测。
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检测方案。
9.2.3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水质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 GB/T 5750 (所有部分)执行。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肠球菌 /(CFU/100 mL)
0
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 /(CFU/100 mL)
0
二( 2- 乙基己基)己二酸酯 / (mg/L)
0.4
二溴乙烯 / (mg/L)
0.000 05
二口恶英 (2,3,7,8-TCDD) / (mg/L)
0.000 000 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 / (mg/L)
0.000 01
五氯丙烷 / (mg/L)
0.03
双酚 A / (mg/L)
0.01
丙稀腈 / (mg/L)
0.1
丙稀酸 / (mg/L)
0.5
丙稀醛 / (mg/L)
0.1
四乙基铅 / (mg/L)
0.000 1
戊二醛 / (mg/L)
0.07
甲基异莰醇 -2 / (mg/L)
0.000 01
石油类(总量) / (mg/L)
0.3
石棉 ( > 10 μ m) / ( 万个 /L)
700
**酸盐 / (mg/L)
1
多环芳烃(总量) / (mg/L)
0.002
多氯联苯(总量) / (mg/L)
0.000 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 (mg/L)
0.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 (mg/L)
0.003
环烷酸 / (mg/L)
1.0
苯甲醚 / (mg/L)
0.05
总有机碳 (TOC) / (mg/L)
5
?- 萘酚 / (mg/L)
0.4
丁基黄原酸 / (mg/L)
0.001
氯化乙基汞 / (mg/L)
0.000 1
硝基苯 / (mg/L)
0.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6-12-29 发布 2007-07-01实施
农药的种类有哪些?
农药的种类有:
1、杀菌剂:杀菌剂又称杀生剂、杀菌灭藻剂、杀微生物剂等,通常是指能有效地控制或杀死水系统中的微生物——细菌、真菌和藻类的化学制剂。在国际上,通常是作为防治各类病原微生物的药剂的总称。
2、杀螨剂:杀螨剂,用于防治植食性害螨的药剂称为杀螨剂。早期使用的杀螨剂多为硫磺和无机硫制剂。
3、杀线虫剂:用于防治有害线虫的一类农药。线虫属于线形动物门线虫纲,体形微小,在显微镜下方能观察到。对植物有害的线虫约3000种,大多生活在土壤中,也有的寄生在植物体内。
4、杀鼠剂:狭义的杀鼠剂仅指具有毒杀作用的化学药剂,广义的杀鼠剂还包括能熏杀鼠类的熏蒸剂、防止鼠类损坏物品的驱鼠剂、使鼠类失去繁殖能力的不育剂、能提高其他化学药剂灭鼠效率的增效剂等。
5、除草剂:指可使杂草彻底地或选择地发生枯死的药剂,又称除莠剂, 用以消灭或抑制植物生长的一类物质。其中的氯酸钠、硼砂、砒酸盐、三氯醋酸对于任何种类的植物都有枯死的作用,其作用受除草剂、植物和环境条件三因素的影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药
二碘甲烷的产品用途
用作分析试剂,也用于有机合成二碘甲烷还可以作为宝石鉴定的比重液
菜园允许使用的农药按其成分可分为几类?
菜田允许使用的农药按其成分可划分为生物制剂和化学
药剂两大类,而化学药剂又可从作用方式分,还可从致死机制、化学成分等方面分为若干类。
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哪些
农药施用应严格执行《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规定。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等农药及其混合配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