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0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4 | 有效期至: | 2028-10-23 |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3-07-23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2023年7月23日,增加李子树食心虫。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3%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李子树 | 食心虫 | 3000-45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5-8.3毫升/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6-8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甘蓝:每亩兑水量30—50公斤;豇豆:每亩兑水量30—60公斤。于李子结果期、食心虫成虫产卵至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使用于甘蓝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豇豆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在李子树果期喷雾1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是以甲氨基阿维菌素为有效成分的低毒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豇豆蓟马、李子树食心虫。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及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早期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土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留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