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0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10 | 有效期至: | 2028-10-9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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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400-500克/亩 | 灌根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使用适期为花生出苗后灌根。 2、本品使用前应先摇匀,存放时如有分层,摇匀后使用,不影响杀虫效果。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采用微胶囊加工技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花生地下害虫蛴螬。本品作用机制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时还应穿戴防护用品,用后应用肥皂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恶心、呕吐、多汗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