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氟铃脲登记证PD20131999-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999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0-10 有效期至: 2028-10-9
农药名称: 阿维·氟铃脲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5%
氟铃脲 hexaflumuron 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30-5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菜青虫 40-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应在卵孵盛期和低龄幼虫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21天,每季最多用1次。
产品性能
1.本品为阿维菌素和氟铃脲的复配制剂,综合两种有效成分的杀虫机理,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神经系统,从而杀死害虫,对菜青虫和小菜蛾等害虫具有较好防效。2.两种不同杀虫机理的有效成分复配后,可以延缓害虫抗性的产生,持效期较长。3.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不伤害作物幼嫩组织。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误服后表现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吸入:迅速移到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及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食具、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火、防日晒、雨淋,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运输。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