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混用的原则有哪些
农药安全混用的六条原则
1、混用农药时一般不应让其有效成份发生化学变化。一是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致使作物出现药害的农药不能混用:如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不能混用。石硫合剂与松脂合剂、有机汞类农药、重金属农药等也不能混用。二是酸碱性农药不能混用:常用农药一般分为酸性、碱性和中性3类,酸碱性农药不能混用。三是具有酯、酰胺等结构的农药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引起脂或酰胺水解。四是一些含硫杀菌剂如代森锌、福美双等不宜与杀虫剂敌百虫、久效磷混用。五是某些离子型农药,特别是除草剂如野燕枯、2甲4氯胺盐、草甘磷等在混用时也可发生反应而降低药效。
2、不能破坏药剂的药理性能。两种乳油混用,要求仍具有良好的乳化性、分散性、湿润性。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则要求仍具有良好的悬浮率及湿润性、展着性能。这不仅是发挥药效的条件,也可防止因物理性能变化而失效、减效或产生药害。
3、必须确保混用后不产生药害等副作用。例如,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敌稗混用,混用后会使作物产生药害。
4、要保证混用后的安全性。农药混用后要确保不增加毒素,对人畜要绝对安全。
5、农药的混配要合理。一是品种间的搭配要合理。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杂草,单用拿捕净、盖草能即可防除。若两者混配,虽然从药剂稳定性上可行,但不能增效。二是成本要合理。混用一般要比单用成本低些。如较昂贵的新型内吸性杀菌剂与较便宜的保护性菌剂品种混用,较昂贵的菊脂类农药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等。
6、要明确混配药剂的使用范围。要明确农药混配后其所含各种有效成份单剂使用范围之间既有关系,更有区别。农药混用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混用前先做可混性试验。混用农药品种要求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兼治不同的防治对象,以达到农药混用后扩大防治范围、增强防治效果的目的。混剂使用后,农副产品的农药残留量还应低于单用药剂。混配混用农药只有在使用范围上和效果上有自己的特点,混配才有意义。

农药混配混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以扩大作用谱为目的的混配混用原则
扩大防治谱混配以杀菌剂、除草剂居多。以杀菌剂为例,许多内吸杀菌剂的防治谱较窄,如叶锈特(butrizol)仅对小麦叶锈特效,二甲嘧吩(dimethirimol)仅对白粉病有效,苯基酰胺类杀菌剂仅对卵菌病害特效,苯并咪唑类虽是广谱内吸杀菌剂,却对卵菌纲病害无效。由于农作物常并发几种病害,若使用单剂,只能控制一部分病害,势必造成另一部分病害猖獗为害。如温室黄瓜,使用甲霜灵可以控制霜霉病,但不能控制炭疽病,而采用甲霜灵和代森锰锌,或克菌丹复配剂则能同时有效地控制霜霉病和炭疽病。再以除草剂为例,农田往往发生多种杂草危害,大多数除草剂的杀草谱都有局限性,因此,常采用除草剂混用来扩大杀草范围。例如,稻田单用除草醚对许多以种子萌发的杂草有效,但对生育期的鸭舌草和牛毛草效果很差,如和2甲4氯混用则可克服这个缺点。禾草丹或禾草敌对稗草和牛毛草效果很好,但对其他阔叶杂草防效差,为此采用禾草丹和西草净混用,可有效防除稗草和牛毛草,并兼治其他阔叶杂草。在玉米地常将甲草胺和莠去津混用,原因是前者对禾本科杂草效果好,而后者对双子叶杂草效果更好些。扩大防治谱混配混用应遵循的原则:
(1)混配混用中各单剂有效成分不能发生不利药效发挥及作物安全性的物理和化学变化。
(2)各单剂混配混用后对有害生物的防治效果至少应是相加作用而无颉颃作用。
(3)混配混用后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不能高于单剂的毒性。
(4)各单剂在单独使用时对防治对象高效,在混配混用中的剂量应维持其单独使用的剂量以确保防治的有效性。
2.以延缓抗性为目的的混配混用原则
目前有相当的农药混配混用以延缓害物抗药性为目的,特别是杀菌剂的混配混用,除兼治型外,大部分是克抗型。尤其是内吸杀菌剂,如苯并咪唑类、苯基酰胺类等,其抗性大多是由单主效基因控制的,抗性产生较快而且抗性水平很高,而一般保护性杀菌剂作用部位多,抗性发展较慢,二者混用可显著降低内吸剂的使用剂量,降低选择压,从而达到延缓抗性产生的目的。杀虫剂中有相当一部分混配混用是以延缓抗药性为目的,特别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的混配混用。以延缓抗药性为目的的混配混用应遵循的原则:
(1)各单剂应有不同的作用机制,没有交互抗性。单剂的作用机制不同,各自形成抗性的机制也就不同,即选择方向不同,如果混配混用就可以相互杀死对它们各自有抗性的个体,从而使抗性种群的形成受到抑制。单剂之间如果有负交互抗性则更为理想,因为从理论上讲,具有负交互抗性的单剂混用后不会对这种混用产生抗药性。
(2)单剂之间有增效作用。混配混用后产生增效作用,可以提高淘汰有抗性基因个体的能力。此外,混用增效,可以降低单位面积用量,降低选择压,可以延缓抗性产生。
(3)单剂的持效期应尽可能相近。如果单剂之间持效期相距甚远,则持效期短的单剂失效后,实际上只有另一单剂在起作用,达不到混用的目的。
(4)各单剂对所防治的对象都应是敏感的。否则起不到抑制抗性发展的作用,还会造成药剂的浪费。
(5)混配混用的最佳配比(通常为质量比)。应该是两种单剂保持选择压力相对平稳的重量比,这个配比从理论上讲就是混配制剂中各单剂对相对敏感种群的致死中量或致死中浓度的比值。
以延缓抗性为目的的混配混用不能单纯以共毒系数大小来确定最佳配比,这和以增效为主要目的的混配混用应有所区别。
3.以增效为目的的混配混用原则
以增效为目的的混配混用以杀虫剂居多,杀菌剂和除草剂较少。增效混配混用应注意的原则:
(1)混配混用后单剂间增效作用明显,单位面积用药量显著降低。
(2)混配混用后不能增加对非靶标生物,特别是对哺乳动物的毒性。
农药复配有什么规则?
生活中使用农药复配有原则,掌握这些要点你才不会吃亏,配药时,嘧菌酯得注意,嘧菌酯效果好,复配性不好,还有就是无机铜,无机铜复配性不好,稍不注意就会产生药害。
农药应该如何混用?
农药混配方式打一种害虫的药,名字不一样但药效一样,可以混合,一定要注意剂量,农药酸性的千万不可以同碱性农药混配。
吡唑醚菌酯为什么不能混用?
吡唑醚菌酯混用注意事项
1、吡唑醚菌酯混用其他药剂,要注意不要和碱性杀菌剂混用、不要和乳油、有机硅混用。与其它药剂混用注意浓度,做好试验。
2、吡唑和叶面肥混用需要注意,先溶解叶面肥,然后再倒吡唑,再倒其他的东西。一般情况下,吡唑醚菌酯加磷酸二氢钾,加微量元素,效果会非常的好。
3、吡唑醚菌酯本身具有高渗透,不建议加有机硅。
4、吡唑醚菌酯可以和芸苔素混合使用但最好分别二次稀释后混合。
5、吡唑醚菌酯能不建议与强**性的农药比如高锰酸钾、双氧水、过氧乙酸、氯溴之类的农药混用。
6、吡唑醚菌酯复配三唑类杀菌剂效果很好,提升药效,吡唑醚菌酯内吸传导性没有嘧菌酯强,但是具有良好的渗透性。使用时要注意混配顺序和药剂,不要和铜制剂,强**性的产品混配,必要时要做个实验。
扩展资料
吡唑醚菌酯可用于果树(柑橘、葡萄、火龙果、猕猴桃、百香果、苹果、芒果等等)、蔬菜、草莓、水稻、烟草、茶树、观赏植物、小麦、花生、草坪等各种作物。
防治由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和卵菌纲真菌引起的白粉病、霜霉病、疫病、炭疽病、疮痂病、褐斑病、叶枯病、锈病、立枯病等多种病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吡唑醚菌酯
农 药 复 配 规 则 是 什 么 ?
农药复配规则是什么?重点有三个注意事项:
1、复配的农药物理性状不改变
2、复配的农药不发生化学变化,以免产生药害。
3、微生物农药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农药叶面肥混用注意哪些问题
农药混用要谨记五避免:
①遇碱性物质分解、失效的农药,不能与碱性农药、肥类或碱性物质混用,一旦混用就会使这类农药很快分解失效。碱性肥料如氨水、石灰氮、草木灰等不能与敌百虫、硫菌灵、井冈霉素、多菌灵、菊酯类杀虫剂等农药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
②混合后会产生化学反应,以致引起植物药害的农药或肥料,不能相互混用。碱性农药石硫合剂、波尔多液、松脂合剂等不能与碳酸氢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和过磷酸钙等化肥混作,否则会使氨挥发,降低肥效。
③混合后出现乳剂破坏现象的农药剂型或肥料不能相互混用。含砷的农药如砷酸钙、砷酸铝等不能与钾盐、钠盐类化肥混用,否则会发生药害。
④混合后产生絮结或大量沉淀的农药剂型,不能相互混用。
⑤化学肥料、杀菌剂等不能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苏云金杆菌混用,否则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