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化肥和农药国家有什么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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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化肥和农药国家有什么政策和规定?

  [转帖]赶快阻止农药泛滥啦!

  非常赞同民众对农药的认识:

  第一,大自然中多些花儿、草儿、鱼儿、鸟儿、虫儿……….等比多些农药好!
  第二,农药是人类给大自然制造的毒品,不能以现在人为确定的狭义毒性确定农药的危害。现在中国的农业已中农药之毒很深,已成“瘾”!由于近十多年农药泛滥,严重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使我国传统的有机农业变成了有毒农业。所以,农业病虫草鼠害越来越严重,农药越用越多,农产品越来越不安全,农业生产越来越依赖农药,而农药防治效果越来越差,农药生产量和使用量就越来越大,已如此恶性循环!一方面贩毒,一方面不负责任地戒毒会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灾祸的!
  第三,农药的生产、使用是要很高技术水平的,是衡量农业生产力高低的重要标志。现在的状况就象让大量赶马车、开拖拉机的人去驾驶大量小作坊生产出来的飞机,肯定是灾难频频呀!!!
  第四,三聚氰胺毒奶粉危害人类的教训说明,对农药的监管责任重大。现在成千上万的所有的农药产品都比三聚氰胺毒性高、危害大,当今农药如此泛滥,已对人类和大自然造成了难以估量又还没有进行分析的危害与损失!所以许多受害者死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这是人类的悲哀!正因为农药是有毒有害的物质,因此,需要很严厉的监管法规与措施及高的科技水平才能生产和使用农药,并且国家一定要将批准的农药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及控制措施详细公布出来 !而不是现在这样泛滥自如,甚至腐败监管体制利用此权力谋私利。农药残毒及危害的监测也不是现在这样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因为现在农业生产已中农药之毒很深,从土壤处理、拌种、除草、杀虫、灭菌、调节、收获等每种农作物有几十上百种农药,现在的农产品真成了民众说的—“农药鸡尾酒”,只按现行不科学的标准检测某几种想象的所谓高毒农药品种来监管农药的危害,那纯粹是广大民众说的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在网上搜一搜“农药危害已惊天”,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对于化肥和农药国家有什么政策和规定?

为什么低温天气不宜用农药

药效不好

工小麦除草,2甲4氯可以和炔草酯混用吗,会降低炔草酯的效果吗?哪些药不能和炔草酯混用?

2甲4氯不能和炔草酯混用,二者混用有拮抗作用,使用会降低炔草酯的药效,而且容易造成药害。炔草酯和苯磺隆等磺酰脲类除草剂复配有拮抗,如果要使用,增加炔草酯的用量。

扩展资料拮抗作用
拮抗作用是某些元素具有抑制作物吸收其它元素的作用,这种作用称之为拮抗作用。拮抗作用是指不同激素对某一生理效应发挥相反的作用。药物联合使用其药理作用减弱者称为拮抗作用或对抗作用。具体来讲是:各个因子联合作用时,一种因子能抑制或影响另一种因子起作用。如泡菜中乳酸抑制细菌生长。
炔草酯使用方法
1.果园、桑园等除草 防除1年生杂草每亩用10%水剂0.5-1公斤,防除多年生杂草每亩用10%水剂1-1.5公斤。对水20-30公斤,对杂草茎叶定向喷雾。
2.农田除草 农田倒茬播种前防除田间已生长杂草,用药量可参照果园除草。棉花生长期用药,需采用带罩喷雾定向喷雾。每亩用10%水剂0.5-0.75公斤,对水20-30公斤。
3.休闲地、田边、路边除草 于杂草4-6叶期,每亩用10%水剂0.5-1公斤,加柴油100毫升,对水20-30公斤,对杂草喷雾。
4.对于一些恶性杂草,如香附子芦苇等,可每亩地按照200克加入助剂,除草效果好。
参考资料:二甲四氯-百度百科

蔬菜、果树上禁用的几种农药

六六六 属有机氯类。不易分解,严重污染环境,对人畜产生积累性中毒招致癌变,禁止使用。
滴滴涕 也称二二三或DDT,属有机氯类,对人畜和环境的危害同六六六相似,禁止使用。
对硫磷 也称1605或E605,对人畜有剧毒,严禁在果树、蔬菜、茶叶、烟叶上使用。
甲基对硫磷 对人、畜毒性比对硫磷略低但仍属剧毒农药。禁止在果树、蔬菜、茶叶、烟叶上使用。
**乐果 毒性强,残留期长,禁止在蔬菜及水果收获前1个月内使用。
甲胺磷 剧毒农药,禁止在水果收获前30天,蔬菜、茶叶及中药材等作物上使用。
抗菌素 是一种广谱性抗菌剂,挥发性强,对人畜毒性很大,禁止在果树、蔬菜上喷雾使用。

哪些农药不宜在蔬菜上使用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二溴乙烷、杀虫脒(克死螨)、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无机制剂、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限制使用的农药(15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环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氟虫腈。

蔬菜上禁止使用和限制的农药有哪些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二溴乙烷、杀虫脒(克死螨)、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无机制剂、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限制使用的农药(15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环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氟虫腈。

叶菜类一般用什么肥料和农药

蔬菜的种类很多,广大农户要掌握叶菜类蔬菜的营养特性和施肥特点,才能提高经济效益。
  一、营养共性
  蔬菜的种类很多,它们的营养共性是:养分需要量大。由于每年的复种指数高,所以需养分量比粮食作物要多;蔬菜的可食部分比例大,归还给土壤的养分相对比粮食作物少,所以带走的养分多;对某些养分有特殊需求,如喜欢硝态氮素,对钾和钙的需求量大,对缺硼和钼比较敏感。
  二、叶菜类蔬菜的营养特性和施肥特点
  叶菜类蔬菜可细分为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蔬菜。
  白菜类蔬菜一般都有很大的叶面积,由于这类蔬菜是靠增加叶片数量和叶面积来提高产量,因此供应充足氮素尤为重要。对于结球白菜,结球期间如果氮素供应不足对产量和品质影响极大。实践证明,保证全生长期供应充足氮素是结球白菜丰收的关键。如果氮素供应不足,则植株矮小、叶片小、茎基部叶片易枯黄脱落、组织粗硬。但是,氮素供应过多时,则组织含水量高、不利于贮存,而且易遭受病害。后期磷钾供应不足时,往往不易结球。
  大白菜的养分吸收比例为I:0.5:1.7,可见它对钾的需要很高。据研究,叶面喷施0.25%至0.5%的硝酸钙溶液可明显降低大白菜因铁钙引起的奋“干烧心”发病率。
  三、甘蓝菜类的营养特性和施肥特点
  甘蓝类蔬菜以叶球短缩的花苔、球茎和侧芽供人们食用,结球甘蓝开始结球前由于生长量有限,吸收氮磷钾较少,进入结球期后,由于生长量大增,养分的吸收量急速增加。这类蔬菜除了对氮磷钾的需要量高以外,通常需钙量也很高,是典型的喜钙作物,当土壤缺钙或是由于其它环境造成的生理性缺钙时,往往会出现叶缘干枯的症状,从而影响蔬菜的产量和品质。甘蓝对缺锌和缺铁也很敏感。
  四、绿叶菜类蔬菜的营养特性和施肥特点
这类蔬菜是以柔嫩的叶片,叶柄或茎部供人们食用。大多数绿叶菜类的根系较浅,生长迅速,而且种植密度很大,因此对肥水条件的要求很高。它的营养特性是氮素充足时,叶片柔嫩多汁而少纤维;氮素不足时,则植株矮小而纤维多,叶面积小,色黄而粗糙,失去食用价值。菠菜性喜硝态氮,当以硝态氮为主要氮源时,生长良好;对磷钾的吸收量高,缺钾时则反应敏感,对产量有一定的影响。

为什么要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我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其目的是为了减轻农作物病虫害及保持土壤肥力。

  但是长期过度使用化肥会使农田的土壤板结施肥的效果下降最终又带来农产品的品质下降;过度使用农药会使农产品农药残留量增加。

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促进农业发展,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含义)
  本规定所称的农药,是指用于防治农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各种药物。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对农药的经营(包括采购、贮存、分装、销售)、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主管部门)
  市和县、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药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药主管部门)。
  工商、技监、卫生、环保等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农药的质量监督第五条 (经营资格)
  农药经营单位必须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准予经营农药的营业执照,并配备熟悉农药基本知识的业务人员。
  个人不得经营农药。第六条 (准予经营的农药)
  农药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各种农药,必须同时具有《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下同)、《生产许可证》。第七条 (境外农药的管理规定)
  境外生产的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登记证》的,不准进口和经营。
  境外生产的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证》的,不准在本市进行试验。第八条 (不准经营的农药)
  凡经农业部《农药登记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销登记的农药,不准再经营或进口。第九条 (农药经营的质量管理)
  农药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好农药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所经营的农药符合批准登记的质量标准。
  禁止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第十条 (农药的包装)
  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质量和安全运输的要求,并附有符合《农药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标签说明。没有标签说明或者标签说明脱落、标签说明字迹模糊的农药,不准销售。第十一条 (农药分装的标签说明)
  农药经营单位为方便销售或者使用,需将原包装农药分装后在本单位门市部零售的,必须贴上新的明显的标签说明。
  新的标签说明必须包括农药品名、含量、重量(或容量)、使用方法、毒性标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保质期、分装单位、分装日期等内容。第十二条 (农药分装的审批)
  农药经营单位自行分装的农药,需对外批发或在本单位以外的门市部零售的,应当事先向农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分装。分装后的农药。其标签说明除需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
  农药主管部门对农药经营单位提出的分装申请,应当及时作出批复。第十三条 (农药质量的检定)
  农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农药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农药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农药质量进行检定。凡经检定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或已失效、降效的农药,在农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不得销售。第三章 农药的安全使用第十四条 (农药经营品种的确定)
  农药经营单位在经营供本市使用的农药时,需根据农药主管部门提出的本市农药品种结构方案,确定经营农药的品种。农药品种的引进,需经农药主管部门同意,并应当纳入农药品种结构方案。第十五条 (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
  使用农药必须遵守农业部、卫生部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农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指导,不得乱用、滥用农药。第十六条 (施药要求)
  农药在使用过程中须妥善保管,施药工具、容器及农药残留物(液)等应当及时作回收、清洗或者深埋等处理,并应当防止污染地表水、**水和土壤。第十七条 (农药的存贮)
  存放农药应当有专柜或者专仓,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日用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混放。第十八条 (高毒、剧毒农药的保管)
  高毒、剧毒农药应当有专人负责保管。
  个人和家庭应当限制存放高毒、剧毒农药。第十九条 (限制使用农药的事项)
  对蔬菜、瓜果等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禁止使用农药捕杀水产、禽类等动物。因农药中毒而死亡的动物应当予以销毁,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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