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4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26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 农药名称: | 水胺·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1-07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6% | ||
| 备注: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水胺硫磷 | isocarbophos | 24% |
| 辛硫磷 | phoxim | 2%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40-6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防治水稻三化螟,在螟卵孵化高峰期每公顷用600-900克兑水750千克(每亩用40-60毫升兑水50公斤)喷雾。喷雾时稻田中一定要有一寸左右深的水层,并保护24小时以上。要求喷雾均匀、周到。2、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3、施药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杀卵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三化螟。 |
| 注意事项 | |||
| 1、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2、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施药时须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本品对鱼有毒,养鱼的稻田请不要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7、为减缓病(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物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8、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9、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10、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对食道、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轻度中毒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以外还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腹疼腹泻等。重度会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可用阿托品解毒,但不能用高锰酸钾洗胃。 6、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72-6520508。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于阴凉干燥处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不要让儿童接触,并加锁,远离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