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9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 农药名称: | 甲基异柳磷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天门易普乐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基异柳磷 | isofenphos-methyl | 2.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吸浆虫 | 19800-30000克/公顷 | 土壤处理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1天。 |
| 产品性能 | |||
| 甲基异柳磷颗粒剂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小麦吸浆虫。 |
| 注意事项 | |||
|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严禁在施药区放牲畜,以免引起中毒。3、甲基异柳磷为限制使用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4、甲基异柳磷只可作土壤处理,不可兑水进行蔬菜、瓜果、果树等作物叶面喷洒。5、使用本品时须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饮食,药后立即洗手洗脸。6、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水生生物有毒,应注意避免污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为高毒农药,可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解毒 药可选用阿托品或解磷啶。如发现中毒,可按有机磷农药中毒处理,并立即送医院救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中毒急救电话:0532-83889090。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上锁保管。不能与饮料、食品、饲料、粮食同贮同运。剩余药液及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周围环境及水源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