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甲磺隆登记证PD20110762-湖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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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762 首次批准日期: 2011-7-25 有效期至: 2021-7-25
农药名称: 苄·乙·甲磺隆 毒性: 低毒

剂型: 大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专供出口,不得在国内销售。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8.05%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0.68%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0.2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掌握稗草叶龄不超过2叶期以保证药效。2、施药时保持浅水层3-5厘米,但切记水层浸没秧苗心叶,保水5-7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黄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复配而成,为选择性芽前和芽后早期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本品具有漂浮性能,能自动扩散,直接撒施即可均匀分布到大田中发挥优良的药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4-7天左右撒施,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药剂活性高,用药量要准确,田应耙平,以防露水田块效果不佳,且施药时保持田间浅水层3-5厘米5-7天。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较大,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水体鱼塘,以免发生污染事件。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6、施药时应穿好口罩和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品、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且对皮肤、眼睛、呼吸道有轻度刺激性,如眼睛或皮肤一旦接触药剂,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食,应用大量水催吐,不可用药物引吐,同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通风干燥处,避免长久于烈日下曝晒;远离食品、饮料、饲料及种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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