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8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9 | 有效期至: | 2018-6-30 |
| 农药名称: | 硫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3-03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硫丹 | endosulfan | 3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20-18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施药时期:棉铃虫处于低龄幼虫期,未钻蛀前。2.喷雾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棉花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天。5.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 产品性能 | |||
| 硫丹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气温高于20℃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 注意事项 | |||
| 1.操作本品时不饮食、不抽烟。不迎风喷药,避免吸入药雾。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2.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完毕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本品易燃,应远离火源和热源。4.本品对鱼高毒,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5.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对家畜有害。7.避免长期连续使用硫丹。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本品有效成分硫丹属限制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眩晕、忧虑烦恼、情绪激动,也有呕吐、四肢软弱、双手震颤、失去时间和空间的定向,随后出现阵发性痉挛。如皮肤接触,脱去患者受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身体接触到药剂的部分。如药剂溅入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让患者保持安静、保暖,并平躺在空气流通处。如误服,应对患者进行催吐,尽可能保持病人安静,控制病人激动。清醒时,可给予常用剂量的巴比妥与其它镇静剂。注意维持呼吸,如有衰竭使用人工呼吸。禁忌:肾上腺素或阿托品。中毒急救电话:***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它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