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稻散·甲维盐登记证LS20150225-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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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50225 首次批准日期: 2015-7-30 有效期至: 2018-5-31
农药名称: 稻散·甲维盐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1%
稻丰散 phentho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30-4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早、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抽穗期螟卵孵化高峰后5—7天,第一次施药后间隔10天后可以再施一次。2. 烟草、瓜类、莴苣苗期、 葡萄、桃、无花果和苹果的某些品种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稻丰散与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的混剂。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力强,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力,可用于防治水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水生生物有毒,周围开花作物花期禁用, 施药后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严禁使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具,施药后稻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中。3.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带好口罩,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胸闷、恶心、无力、呕吐等。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从速就医;若吸入本品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如中毒、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反复洗胃,解毒剂以阿托品或解磷定较为有效。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闪点为43摄氏度,属于易燃液体,注意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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