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0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2 | 有效期至: | 2017-7-2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宾德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4.9%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喷药时应注意喷洒均匀、细致周密。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生物农药与有机磷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以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施药前要仔细阅读产品标签,施药时应穿戴胶靴、面罩、手套,避免吸入药雾,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时抽烟、喝水、饮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本品对鱼、水生生物、家蚕和蜜蜂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切勿将制剂及废弃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冲洗施药具,以免污染水源。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包装瓶内密封保存,请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3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5、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6、本品是生物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8、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多汗、无力、流涎、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等。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清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到空气新鲜处,再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医生要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药,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一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立即引吐、洗渭、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