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药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产量下降,行业集中度提高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农药产业链上游为石油化工行业,中游为中间体、农药原药、农药制剂三个细分行业,产业链下游为市场流通环节。
目前,国内农药原药加工企业主要包括扬农化工、利尔化学、利民股份、国光股份、先达股份和江山股份等,主要供应原药大品种包括草甘膦、麦草畏、草铵膦、菊酯、吡虫啉等。随着环保政策的出台,一些经营不规范、产能较低的小企业逐渐被淘汰,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014-2019年,我国化学农药原药(折有效成分100%)产量波动变化。2019年,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约为225.39万吨左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约为26.2万吨,较2019年同期减少18.4%。
高效低毒为行业发展趋势
农药按用途可分为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等,其中除草剂占比大,杀虫剂和杀菌剂次之,其他占比较小。
分产品来看,2018年,全球杀虫剂市场规模约为145.49亿美元,全球除草剂市场规模约为246.08亿美元,全球杀菌剂市场规模约为163.19亿美元。前瞻推算,2019年,全球杀虫剂市场规模约为150亿美元左右,全球除草剂市场规模约为253亿美元左右,全球杀菌剂市场规模约为171亿美元左右。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农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我国化工行业的现状(要简洁明了)
化工是国民生产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看到的资料说,仅仅涉及到催化剂的过程就占世界生产额的五分之一以上。至于有关的上下游产业更多,从民生衣食住行到国防等等的重要性就更不用说了。稍微从中国的化工整体宏观方面,各类产品生产行销市场微观方面说说我对这些问题的一点肤浅的看法,暂时还没有打算写成一个报告。如果大家认为有些意思,请多给一些建议,或者我可以详细写成一份或几份所谓项目计划书或类似Strategic Business Analysis的东西。希望能够对国内的某些行业决策者及某些公司有些帮助。
首先,这涉及到中国化工发展的问题。前些天看到好象吴敬琏说中国不应该发展重化工行业。我不赞同。重化工涉及到中国国民生产的50%以上,且相当长时间这个比率不会下降。中国尚未发展到不要发展重化工的阶段,尤其是现阶段应该作为重点来抓。我从事化工,就从化工说说。即使美日欧,化工很发达且仍在发,尤其是材料生化药剂等等的化工发展很快。对我国来说,涉及到基础原材料特殊材料等等的化工生化不但现在,其实在进一步发达后也仍然应该是个重点。一个国家的发达是个整体的事情,不可能割裂化工不要来真正有效地强盛。这个是必要性。不是要不要发展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的问题。是**如何规划指导,企业如何优化发展的课题。至于发展中必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麻烦,各方面认真面对评估解决问题而已。回避问题,放弃发展是行不通的。
化工生产涉及到中国国民生产的现状及发展要求,涉及环境及可持续发展问题。从经济民生的发展发达的程度来看,中国其实可以说是四个世界共存。许多大城市不亚于第一世界,东部许多地方算是第二世界,但中部广大地区是不发达的第三世界,而中西部西部可算是比第三世界还不如的第四世界了。前几十年确有大发展,这样现在有可能更多的谈谈环保等问题。环保确实欠了大债,本该做得更好些,但不要忘记如果不是现在这个发展了的基础,连谈环保都无从谈起(当然一点儿也不发展或者就没有太必要考虑环保),这里存在个平衡。进一步的发展应该是全方位的,从高科技到传统领域个个方面都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真正实现产业升级。并不是现在就程度高级到要超规格的豪华规划,放弃传统行业,不切实际的以做不到的豪华环保要求来限制放弃发展。
现在来看,发展中国的化工要同时大力发展环保事业,促进环保。使已有的污染得到康复,这样才好持续发展化工及其它事业。不当的化工导致污染,而污染的解决依赖于良好的化工技术来处理清污染。从还债的角度看,中国也要好好发展化工。环保,在很大程度上说是环境化学和环境工程。以中国的条件,有良好的矿产原材料自然资源专业劳力等人力资源等等,好好整体规划,注重环保,也可以大力发展化工。绝不能不切实际的自动放弃。所以不是要不要发展重化工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的问题。要发展协调的优化的重化工,在化工发展的同时其它方面协调发展,使得成为整个国家实现扎扎实实的可持续的发展。
中国的化工不够发达,谦虚点说,比较落后,比如在精细化工等尚远落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怎么发展?要有战略规划,**民间都要努力。人力资源本身上,我认为没有实质性的问题。中国人总体化学水平绝不差,总觉得我和我的同学们高中毕业时的化学水平就不比美国化学专业大学生的化学差。中国的科技人员也完全有能力研究出好的东西来。主要问题是知识未能够有效的转化为产品和财富,这也不是现在才有的,也不只是中国化工才这样。为什么会落后?除了人所共知的历史原因,恐怕国民性及制度也有可检讨之处。在国家范围内要鼓励创业发展,消除知识转化为产品和财富的阻力,有机制大力促进才更好。
提供一些农药的发展历史?
早在3000多年以前,荷马在“奥得赛”中就提到过“硫磺避害”。可以认为这是最早使用农药的报道 。1761年,硫酸铜被用来防治谷物腥黑穗病。最早的叶面杀菌剂也是硫磺和铜的悬浮液。1763年法国新闻报道推荐烟草和石灰粉防治蚜虫,这是世界上首次报道的杀虫剂,其主要有效成分是尼古丁,第一代杀虫剂尼古丁是最早使用的杀虫剂。二、农药的发展状况 1、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合成和生产了苯氧乙酸类化合物,从此有了除草剂,也标志着现代杂草的化学防治技术已经开始。2、40年代,出现了一大批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新品种。如DDT、六六六、毒杀芬、氯丹、艾氏剂、七氯等有机氯杀虫剂,还有毒死蜱,对硫磷(1946)、特丁磷等有机磷杀虫剂,代森钠、代森锰、代森锌等杀菌剂。DDT是其中最著名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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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农药厂家
名单来了1大成(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
2江山(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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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药和新型农药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指传统的有机磷有机氯农药:马拉硫磷,敌敌畏、敌百虫、六六六、滴滴涕、1059、1065、3911,这些农药是广谱农药,杀虫效果好,但一般残留高、难分解、毒性大。许多都限制或禁止使用了。
传统农药和新型农药的区别主要有:
1、原药活性高低及毒性大小。传统农药一般毒性较高,活性较低,使用量较大,对环境影响较大;新型农药则一般活性高、毒性小,亩用量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2、农药剂型的差别。传统农药一般采用乳油、可湿性粉剂等传统剂型,具有采用大量芳烃溶剂、粉尘大等不足,对环境及施用人员影响大;新型农药则一般采用水性化的剂型,降低或不采用芳烃溶剂,环境相容性增加。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保证农药产品质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药生产,包括农药原药(母药)生产、制剂加工或者分装。第三条 农药生产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制定生产条件要求和审查细则。
省级人民**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查并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农药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只核发一个农药生产许可证。第六条 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生产国家淘汰的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淘汰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不得新增国家限制生产的产品或者国家限制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第七条 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生产许可信息化建设。农业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在农药管理信息平台统一进行。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及时上传、更新农药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第八条 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
(三)有固定的生产厂址;
(四)有布局合理的厂房,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
(五)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
(六)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
(七)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
(八)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农药生产企业还应当遵守其规定,并主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管。第九条 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基本情况;
(四)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简介及资质证件复印件,以及从事农药生产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五)生产厂址所在区域的说明及生产布局平面图、土地使用权证或者租赁证明;
(六)所申请生产农药原药(母药)或者制剂剂型的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以及相对应的主要厂房、设备、设施和保障正常运转的辅助设施等名称、数量、照片;
(七)所申请生产农药原药(母药)或者制剂剂型的产品质量标准及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清单;
(八)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
(九)按照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要求,所申请农药的三批次试生产运行原始记录;
(十)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十一)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第十条 省级农业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不需要取得农药生产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允许申请者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第十一条 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书面审查和技术评审,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技术评审可以组织农药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进行,所需时间不计算许可期限内,不得超过九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