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氟苯登记证PD20141015-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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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0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4-21 有效期至: 2016-9-7
农药名称: 阿维·氟苯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3.3%
氟苯虫酰胺 flubendiamide 6.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20-3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施用,每亩兑水30-45升对水稻茎叶均匀喷雾处理。每季使用2次,施药间隔期7-10天。采用二次稀释法。 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氟苯虫酰胺和阿维菌素的混配制剂。既可以提高防治害虫的效果,又延缓其产生抗药性;主要用于防治鳞翅目害虫,如水稻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等。本产品的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由于氟苯虫酰胺作用于昆虫细胞兰尼碱受体,导致肌肉收缩,使害虫迅速停止取食而死亡,其速效性较好,可很好保护作物免受为害。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鱼类有毒,故严禁在养鱼等水生生物养殖的稻田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及河塘等水体施药,稻田施药后,不得将田水排入江河、湖泊、水渠以及水生生物养殖的池塘。对蜜蜂有毒,施药时必须避开作物花期和蜜蜂养殖区。对赤眼蜂有一定的风险性,在赤眼蜂释放期及释放区域谨慎用药。3.在稻桑混栽区使用本品,应避免喷到桑叶上或使药剂飘移到桑树上。4.配制和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要及时清洗全身和防护服。5.清洗施药器械或处置废料时,应避免污染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妥善处置盛装过本品的容器并将其置于安全场所。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转移出危险区域至安全区域,使其侧卧。立即除去被污染衣物。2.如果吸入:立即转移至有新鲜空气的区域。使中毒者放松。立即拨急救电话。3.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如有条件立即用聚乙二醇清洗,再用大量清水冲洗。4.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刺激加剧或持续应立即就医。5.误服:清洗口腔,不要催吐,携标签就医治疗。 6.对医生的建议:基本急救,除去污物,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小于40℃)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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