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P20110073-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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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10073 首次批准日期: 2011-3-24 有效期至: 2016-3-24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1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0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将蚊香有凹槽的一面朝上,置于盒内配置的支架上(或将蚊香置于托盘上)。●根据需要驱蚊的时间,将附带的夹子从蚊香正面垂直夹在选定时间段的凹槽处。●点燃蚊香。为使蚊香发挥更强效力,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
产品性能
●本产品表面的七个凹槽将蚊香分为八段,每段可有效驱蚊约1小时,可满足需要不同驱蚊时间的用户需求。
注意事项
●蚊香点燃时请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开封后未启用完的蚊香要密封保存好。●使用时请注意通风。用后洗手。●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请避开宠物使用。●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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