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L201200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8 | 有效期至: | 2015-11-8 |
| 农药名称: | 七氟甲醚菊酯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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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3%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七氟甲醚菊酯 | 暂无 | 93%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蚊、蝇等有较好的触杀效果。本品具有蒸气压高、挥发度好的特点,对害虫击倒速度快,特别在喷雾及熏蒸时的击倒效果更为显著。 本品仅用于加工卫生杀虫剂制剂,不可直接施用于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可与强碱物质混用。2.本品对鱼、蚕有剧毒,切勿接近池塘、桑园,以免造成污染。家蚕及其附近 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如使用过程中泄漏或遗洒,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泄漏物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将泄漏物回收后运至化工废物处理所处置。6.万一着火应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7.开启包装时,操作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眼镜、口罩和工作服,使用固定防爆扳手或防爆钳子开启。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发应请及时就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洗胃。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贮存过程要注意防晒和至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及装卸时注意搬运方式,不可滚动或倒置,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勿让孩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触及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