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维·吡丙醚登记证LS20120384-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20384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1-8 有效期至: 2015-11-8
农药名称: 甲维·吡丙醚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2%
吡丙醚 pyriproxyfen 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60-8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建议在稻纵卷叶螟初孵幼虫高峰期用药,一般每季作物用药1次即可,如需施第2次,请在7天后进行。亩兑水量掌握在45-50公斤为宜。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醚类昆虫生长调节剂和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兼具胃毒、触杀和杀卵作用,既可防治稻纵卷叶螟的幼虫,又可抑制后代虫害的发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不超过2次。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蚕室、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使用过的空包装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用容器内。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混放混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