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1203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8-28 | 有效期至: | 2015-8-28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20克 | 喷雾 |
| 甘蓝 | 蚜虫 | 7.5-1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注意施药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烟碱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活性,作用于胆碱能受体,对昆虫神经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 本品对蜜蜂、家蚕毒性高,对赤眼蜂高风险。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生物放飞区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