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00095-重庆山城蚊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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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00095 首次批准日期: 2010-7-7 有效期至: 2015-7-7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山城蚊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1.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拧开瓶盖,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即可。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保持液瓶竖立状态,无需旋下液瓶。当药液用完毕后,请更换药瓶。
产品性能
本品使用四氟苯菊酯为有效成分,驱蚊,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本品有效驱杀蚊子。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请注意通风。2.使用后应洗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3.若更换新的电热蚊香香液,请先切断电源。4.避免阳光直射。5.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6.用后洗手。对鱼、蚕高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本品无专用解毒药,使用时如有不良反应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和运输。3.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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