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甲登记证PD20095789-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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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78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5-27 有效期至: 2015-6-30
农药名称: 苄·乙·甲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8.7%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1%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0.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杂草 375-725克/公顷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早稻移栽后5-15天;中、晚稻移栽后5-7天。施药后田间应保持水层3-4厘米5-7天,缺水缓灌,切勿断水。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苄嘧磺隆、甲磺隆与乙草胺配制而成,通过植物根部吸收,阻止水稻田杂草生长,最终杀死杂草。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仅限酸性土壤(PH<7)的大苗(30天以上秧苗)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少苗移栽田、病移苗田、漏水田、制种田等。4、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不能用施药后的田水清洗蔬菜。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时用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应用洁水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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