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甲登记证PD20094836-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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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83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3 有效期至: 2015-6-30
农药名称: 苄·乙·甲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4.7%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1%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0.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 返青后拌药土均匀撒施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莎草 450-600克/公顷 返青后拌药土均匀撒施
水稻移栽田 多年生阔叶杂草 450-600克/公顷 返青后拌药土均匀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后5天左右,秧苗返青后施药.2.先将本品与5倍量左右的湿润细土拌成母料,再与20公斤左右的润湿细土拌匀后均匀撒施。3.如需技术咨询,请与本公司或当地植保部门联系。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除草剂的复配制剂.本产品对水稻移栽田杂草具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仅限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水稻移栽田使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小苗田和弱苗田等不能使用,严禁用于其它作物。施药时用药量要准确,并做到均匀撒施。2. 施药田块要求平整,药后一周保持水层3-5厘米,防止干田或水淹稻苗心叶。3. 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荸荠、慈菇田更不可用药 。4.本品禁用喷施, 每季最多使用一次。5.切勿将本品与其他除草剂混合使用。6.施药时穿工作服、胶鞋,戴橡胶手套、口罩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喝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清洗器的废水不能排入鱼塘、河流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 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不能催吐,除非有中毒急救中心或医生指示。不给意识不清者喂食。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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