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登记证PD20100970-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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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97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19 有效期至: 2015-1-19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低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为白色或黄色粉末,可溶于水,不溶于有机溶剂,不可燃不易爆,常温下贮存稳定。草甘膦是非选择性、无残留苗后除草剂,通过叶和非木本茎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本品仅用于农药制剂的使用,不可直接应用于农作物田或另作他用。
注意事项
1.草甘膦原药应用清洁、干燥、内衬塑料带的编织袋包装。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3.开启包装前请详细阅读本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定使用。开启封口时应小心药液溅出。4.操作时要戴口罩和手套,此时不能吸烟、饮水、吃东西,处理完毕后立即清洗。5.出现渗漏、散落,应采取防范措施,妥善处理。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草甘膦属低等毒性除草剂,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带刺标签用往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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