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夸大宣传罚多少钱?
具体罚多少是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来判定的;如果没有涉及到违法,最多付款在10万元以下。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违反农药广告管理规定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虚假广告罪的规定,依法追求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农药中毒、环境污染、药害等事故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农药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怎么样才能办得到农药营业执照?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农民和农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保护农、林业的生产及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监管部门)
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量技监、安全监管、绿化林业、商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举报、奖励)
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公众对经营禁用农药或者假冒伪劣农药以及违法使用农药等行为的举报。
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受理、调查和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五条(行业自律)
鼓励农药经营服务相关行业组织为会员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在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引导会员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编辑本段]第二章 农药经营
第六条(经营条件)
农药经营单位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主体范围;
(二)配备与其经营农药的品种与规模相适应的农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农药经营单位的分支机构至少配备1名取得初级以上农药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人员;
(三)农药销售、仓储场所具备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通风、分隔存放等安全防护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与生活区域相隔离;
(四)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统一配送、进货查验、安全销售、经营台帐等相关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的农药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营业执照申领材料)
农药经营单位向市或者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属于《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主体范围的证明材料;
(二)所在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农药销售和仓储场所设施设置等方面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根据法律、法规有关企业登记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证明材料的出具)
本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主体证明材料,按照下列规定出具或者提供:
(一)属于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的,由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二)属于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三)属于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的,由市绿化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四)属于农药生产企业的,提供农药生产资格批准文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属于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农药经营单位的,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本规定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配备、设施设置证明材料,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农药经营单位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情况核查和出具证明材料。
第九条(连锁经营的扶持)
本市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农药连锁经营。经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农药连锁经营单位符合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定价、统一服务规范等要求的,可以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扶持农药连锁经营的具体办法,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统一配送制度)
农药经营单位分支机构经营的农药,应当由所属农药经营单位或者该农药经营单位加入的农药连锁经营单位实行统一配送。分支机构不得自行采购、代销农药。
第十一条(进货查验制度)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实施以下进货查验制度:
(一)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
(二)查验并备存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三)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验明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有关内容;
(四)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者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安全销售制度)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农药销售专区,将农药置于存放专柜销售;未上柜销售的农药,应当置于专用仓库或者仓库专区贮存,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隔离、隔开、分离等安全保存措施,并指定保管人员。
农药经营单位不得在农药销售场所经营食品、生活用品等商品。
第十三条(销售溯源制度)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药经营台帐,如实记录农药进货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以及配送、销售的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向农药购买者出具发票。按照发票管理的规定可以不出具发票,但农药购买者要求提供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据的,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开具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当注明售出农药的名称、数量、购买时间以及农药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
第十四条(销售告知义务)
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农药时,应当根据所售农药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不得误导农药购买者。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的专业技能)
农药销售人员应当掌握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基本常识,熟悉所售农药的标签、说明书的基本内容。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农药销售人员进行农药专业知识培训,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
第十六条(高毒农药经营的要求)
对标签所标示的毒性为高毒以上的农药(以下简称高毒农药),农药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销售管理措施:
(一)设置高毒农药分隔存放专柜,并在专柜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二)由专人负责销售,并建立高毒农药经营专用台帐;
(三)要求购买者告知用途、出示身份证明,并如实记录;
(四)要求购买者退回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并建立回收登记制度。
第十七条(备存资料的保管时间)
农药经营单位备存下列资料,应当至少两年:
(一)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农药登记、产品合格检验证明或者检验报告的资料;
(二)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农药经营台帐;
(三)第十六条规定的高毒农药经营专用台帐。
[编辑本段]第三章 农药使用
第十八条(安全保管)
农药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农药,防止误食误用。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指定农药管理员,建立农药购进、领用台帐登记等安全保管制度。
第十九条(安全用药)
农药使用者应当选择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生活区的安全地点配药,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规定的剂量配药,不得任意增加用药浓度。
农药使用者应当采取避免农药中毒或者污染的预防措施,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防治对象、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和注意事项施用农药,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增加施药频次。
第二十条(用药后的安全事项)
农药使用者应当妥善处理剩余农药、施药器械以及盛装农药的容器和包装物,不得在河流、湖泊、水库、鱼塘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倾倒剩余农药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不得随意丢弃盛装农药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二十一条(农药使用记录)
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作物种植过程中,应当如实记载使用农药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第二十二条(禁用情形)
禁止使用农药毒杀鱼、虾、鸟、兽等动物。
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农作物以及水源涵养林。
第二十三条(指导、服务)
市和区、县农业、绿化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植保机构应当做好植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的预测及相关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植物病虫害诊治为农服务,并通过免费培训、宣传资料发放、网上信息发布、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鼓励、支持)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统一用药等植保服务。
市和区、县人民**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重大突发性、流行性植物病、虫、草、鼠害的防治工作。
第二十五条(农药品种的轮换、替代及首次推广使用)
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防治效果、作物抗药性等方面的调查、评价活动,做好农药品种轮换、替代的相关工作。
农药新品种在本市首次推广使用的,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做好大田试验、示范工作,并适时发布农药新品种在本市区域内适应性的相关信息。
[编辑本段]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农药经营监督管理)
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农药经营单位的农药质量及经营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建立农药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农药经营监督管理信息通报制度。
第二十七条(农药销售人员管理)
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农药销售人员组织开展农药相关法律规定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培训、考核,建立农药销售人员专业技能管理档案。
第二十八条(安全、高效农药的推广)
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植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情况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确定适于本市使用的安全、高效农药的品种名录,并做好组织推广工作。
本市推广使用的安全、高效新型农药,对使用农药的农民和农业经济组织实行补贴。年度实行补贴的农药品种目录应当经过专家论证、评审等程序确定并及时公布;供应补贴品种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
实行补贴的农药由销售网点分布较广且配备相应销售设施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补贴农药的经营单位名单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状况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农作物农药残留监测)
本市规模种植场、蔬菜园艺场、设施菜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生产的农作物,应当在采收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自检。
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农作物采收上市前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将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作物农药残留情况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并对农民生产的农作物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第三十条(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的处理)
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作物不得采收上市。采收上市前的农作物经检测认定农药残留超标的,应当在规定的安全间隔期之后进行复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采收上市,但经检测认定含有违禁农药成份的农作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销毁。
根据监测发现的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跟踪监查。监测发现农作物含有违禁农药成份,应当追查违禁农药来源。
第三十一条(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
本市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和包装物实行有偿回收和集中处置。具体回收和处置办法,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农药储备制度)
本市根据植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的预测情况,储备用于预防、控制和扑杀的农药。
农药储备的具体品种和数量,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方案,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按照规定的程序纳入市级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对纳入市级重要商品储备体系的农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监管、调拨和紧急配送。
第三十三条(从业禁止)
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农药经营活动。
[编辑本段]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处理)
农药经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有关条件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撤回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函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函告文件后,应当责令该农药经营单位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违反农药统一配送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农药经营单位对分支机构未实施农药统一配送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农药经营单位的分支机构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代销农药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农药进货查验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农药经营单位未实施进货查验制度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农药安全销售管理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农药经营单位不符合销售安全管理要求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农药销售溯源管理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农药经营单位未建立或者执行农药经营台帐管理制度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农药经营单位未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出具发票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处理;未按要求向农药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误导农药使用者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农药经营单位误导农药使用者并造成药害或者中毒事故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销售高毒农药未采取有关措施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销售高毒农药未采取有关管理措施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上市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将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作物采收上市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法经营、使用农药的民事、刑事责任)
违法经营、使用农药,造**畜伤亡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农药经营、使用者应当依法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执法人员违法责任追究)
农药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编辑本段]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例外)
百货商店、超市等单位经营家庭用防治卫生害虫和衣料害虫的杀虫剂,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六条(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我是今年6月份毕业的,学的是植物保护专业,从3月份实习开始一直从事农药销售、促销工作,但是我对农药业
植物保护专业本科毕业,农药企业的技术岗位恐怕也不好找。一般都喜欢有经验的。再说,农药企业如果有原药生产,一般都要化工专业的,还有现在好多高校都有专门的农药学专业或者农药的制药工程专业。
植物保护专业的女生,目前看来,最好的出路还是考研继续深造。据我所知,好像各高校植物保护的考研率都挺高的吧!
现在的农药经销商,大多都是自己懂点技术,干起来的,从经营上来说,销售还是重点。他们那里最缺的是会开车,能吃苦的男性,有这样的人,开车、送货、装卸自己都干了。
能有以技术带销售的意识的经销商不多啊!
植保专业的工作场所就应该是在农村的,而农村往往艰苦,所以女生不好就业。建议你还是继续深造吧!或者注意关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事业编制招考。再或者还是不要局限在专业领域内了,开阔眼界,毕竟现在所学不一定就是工作的唯一目标嘛!
但是,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对你以后的择业倾向会有很大的影响,一定要慎重。入了这个行,以后即使想换工作,也往往不由自主的就在这个圈子里。加上人脉也都是这个圈子的,想跳出去有难度啊!
北京绿亨动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北京绿亨动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2005-12-12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4号楼2层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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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的销售技巧是什么?
您好。楼上的观点虽然可圈可点有中肯之处,但是,农药当然是卖给农民,而广告、价格战、推销和促销是每个营销人都知道并且使用于各类产品的,随意说楼上的观点有些宽泛,那么我来说具体的。
农药的销售在我看来有这样几个步骤:
1.销售准备。很多刚出道的促销员通常都有一个误区,以为销售就是要能说会道,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兵法常说不打无准备之仗。做为销售农药来讲,道理也是一样的。准备工作应该全面而系统,从您所要销售的农药以及其他各类农药知识到农民群众需求和愿望的分析,从您的农药销售企业到该运用怎样的销售技巧,每一个环节都反复练习,直至倒背如流。没有妥善的准备,您无法有效的进行如产品介绍,以及销售区域规划的工作。在销售准备的步骤中,简单的说您要做到:一是成为专业农药销售人员的基础准备(卖什么),二是农药销售区域的准备(在哪儿卖),三是开发准客户的准备(卖给谁)。
2.接近客户。好的接近客户的技巧能带给您好的开头。这个步骤中,您要做到:一是直接拜访农民群众的技巧,二是电话拜访农民群众的技巧,三是销售信函拜访他们的技巧。
3.进入农药销售主题。掌握好的时机,用能够引起广大农民注意以及兴趣的开场白进入农药销售主题,让您的销售有一个好的开始。现在有很多介绍销售技巧的书,里面基本都会讲到销售人员待客要主动热情。但在现实中,很多销售员不能领会到其中的精髓,以为热情就是要满面笑容,要言语主动。其实这也是错误的,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度,过分的热情反而会产生消极的影响,让农民群众觉得没有安全感。热情不是简单地通过外部表情就能表达出来的,关键还是要用心去做。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真正的诚就是想顾客所想,用企业的产品满足他们的需求,使他们得到利益。这个步骤中,您要做到:一是抓住进入销售农药这一个主题的时机,二是开场白的精彩吸引人的技巧。
4.调查以及询问。调查的技巧能够帮您掌握客户群也就是广大农民目前的现况,好的询问能够引导您和他们朝正确的方向进行销售工作。同时,透过询问能找到更多的资料,支持您说服他们。这个步骤中,您要做到:一是事前调查,二是确定调查项目,三是向谁做事实调查,四是何种调查方法,五是调查重点,六是开放式询问技巧,七是闭锁式询问技巧
5.农药产品说明。在这个步骤中,您要做到:一是农药的产品特性、优点、特殊利益,二是将特性转换利益技巧,说明农药能为农民群众带来什么好处,三是产品说明的步骤及技巧
6.展示的技巧。充分运用展示技巧的诀窍,能够缩短销售的过程,达成销售农药的目标。这个步骤中,您要做到:一是如何撰写展示词,和找到展示证据(比如农药效果的证据图片等),二是展示演练的要点
7.建议书。建议书是位无声的销售员。绝对不能忽视它的重要性,特别是您现在是销售农资类理性产品以及面对大的农资区域经销商。在这个步骤中,您要做到:一是建议书的准备技巧,二是建议书的撰写技巧,给农民朋友一份有足够理由接受和可以欣然接受的建议书
8.缔结。与农民签约缔结,是销售过程中最重要的了,除了最后的缔结外,您也必须专精于销售时每一个销售过程的缔结。每一个销售过程的缔结都是引导向最终的缔结。就是说每个阶段都要和农民朋友达成共识缔结和约。销售最惧的就是拖泥带水,不当机立断。如果销售人员不善于察言观色,在顾客已有购买意愿时不能抓住机会促成销售,仍然在喋喋不休地介绍产品,结果就会错失最佳销售时机,导致销售的失败。所以,作为销售人员一定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就是促成销售。不管你是介绍产品也好,还是做别的什么努力,最终都为了销售产品。因此,只要到了销售的边缘,一定要马上调整思路,紧急刹车,尝试缔约。一旦错失良机,要再度钩起顾客的欲望就比较困难了,这也是刚入门的销售人员最容易犯的错误。这个步骤中,您要做到:一是缔结的原则;二是缔结的时机;三是缔结的几个技巧,分别是利益汇总法(总结一下哦购买农药能给他们带来的所有好处)、前题条件法(假设他们购买了农药,会怎样怎怎样)、成本价值法(说说购买农药的价格是多少,但是杀虫减少的损失是多少。明显后者大于前者很多)、“是的”“是的”“是的”法(赞同农民朋友的观点,顺着他们的意思思考和说话)。
最后,希望我的见解能给您些帮助,谢谢^_^
农药业务员如何掌控新市场
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在如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农药行业,每年都有数不清的营销战士奔赴自己的战场去开疆辟土、攻城略地。**和热情固然重要,但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必不可少的。接手一个新市场,你该如何去操作?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谈自己的拙见:一 调查篇这里的调查指的是调查辖区内种植作物的种类、面积、病虫害发生情况,主要用药种类、规格、大致价位,付款情况、销量前三位厂家的销售模式、经销商资信等。了解这些情况有助准确把握市场,以及为之后的产品定位和销售策略的制定打下基础。要了解以上信息,可以通过这几种途径:A 当地植保站或农业部门:这些部门掌握着大量详细的数据,负责发布病虫害预报,能从他们手里拿到第一手的资料是最简捷的办法;B 乡镇零售店:从乡镇进行调查,零售店老板在经营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对当地经销商的情况也比较了解,这样从基层顺瓜摸藤,会找到满意的结果;C 其他厂家销售人员:这也是一条捷径,多和那些熟悉市场的人在一起沟通,再加上自己的努力,会对市场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二 布局篇布局包括客户布局和产品布局,做好这两项工作,销售也就成功了一半:A 客户布局:就是我们说的招商,在招商时,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选择团队招商,组织一个四人一组的招商团,对客户进行政策沟通以及销售模式的灌输。运用四步营销法则:谈公司发展、运营情况、背景、规模;公司与众不同的创新营销模式、公司帮他们做大做强;与公司合作对经销商的益处;举例说明。建立经销商考评体系,从经销商现有的证照、仓库、车辆、供货商、业务员、资金、信用、合作意愿等方面全面考评该客户是否值得合作。这样对客户网络进行优化、健全,选出真正愿意合作、资信良好的优秀经销商;B 产品布局:在真正了解客户辖区内的情况之后,准确把握现有产品定位,合理利用产品资源。与客户协商分出主推产品、冲量产品、常规产品,并视情况对个别产品推出单品政策,以拉动销售。为客户制定产品价格体系,在保证合理利润的同时,达到销量最大。给客户讲清产品卖点、用量,与客户沟通制定产品销售计划。三管理篇 对客户的有效管理是业绩好坏的关键,对客户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价格管理:给客户的供货价要相对稳定,确因成本原因厂家调价,要尽量给客户解释清楚;对统一辖区的不同客户,价格要统一,并为客户制定批发价、零售价,保证各级都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对返利、促销等活动要让利终端,并进行跟踪反馈;B 库存管理:及时盘查客户库存量,记录出货、进货情况,对滞销产品制定促销政策,或将该批产品调走,将库存消化在过程中;根据客户销量制定要货计划,避免库存过大或是断货现象发生;结合市场情况为客户设定安全库存量;C 货款管理:根据各个客户信用额,适时调整发货品种、规格、数量;强调发货前回款,强化到货后回款,争取每批到货都有货款入账;加强突击回款力度;按时与客户对账,保证账目清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D 促销管理:促销活动要把握好节奏,在开展活动之前,做好费用预算、预期销量、费用分摊等计划;要师出有名:如借助节日、纪念日等名义来搞促销;不同类别的经销商促销不同:买赠、捆绑、积分、会员等,根据情况,灵活制定。 四 维护篇 对市场进行必要的维护,也是业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一:在客户布局阶段,制定客户考评标准,对客户进行ABCD四类等级划分,对于A类客户,销售人员旺季每月登门拜访至少三次,电话拜访每周至少两次。期间根据情况为客户提供全面政策支持与服务,并对客户的业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养与他们的关系给客户灌输合作双赢的理念;对于B类客户每月登门拜访至少两次,电话拜访两次,进行营销理念沟通,维护好客情,把他们列入优秀经销商行列,促使其往A类客户转化;对于C、D类客户,销售人员也要维护好客情,通过感化提高其对企业的信心和重视度,帮助他们做强做大。 开启一个新市场,销售人员就是在肩负一种使命、履行一种职责,只有在不断学习中总结、在不断总结中提高,从而历练自己、回报社会!
贴牌农药是不是假农药?
贴牌农药未必就是假农药。因为现在农药注册需要大量的资金,有些研发人员有配方,但是没有那么多资金,他们就选择一些有农药批号的厂家,和他们合作,就是用厂家的商标和产品批号进行生产。
如果一切都按程序走的话,应该不会是假农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