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L201101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8-23 | 有效期至: | 2014-8-23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晋江市老君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2.将药瓶旋入加热器中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3.接通电源并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4.为使电热蚊香液发挥驱杀蚊子家居害虫效力,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方向。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稳定驱杀蚊子。具有使用方便的优点。 |
| 注意事项 | |||
| 1.请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使用时注意防火,保持室内通风,注意用电安全。3.勿与食物一起存放,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接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及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未能触及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猛烈碰撞、日晒、重压。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