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5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8-20 | 有效期至: | 2014-6-30 |
| 农药名称: | 百草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百草枯 | paraquat | 20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园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250-3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杂草生长旺盛期喷药,注意勿溅到果树绿色部分及飘移到邻近作物田。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系双吡啶盐类,属灭生性触杀型除草剂,绿叶接触本品后数小时便会枯死。药液与土壤混合后迅速钝化,不影响作物根部发育。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应用专用喷雾器喷施本品,器械用过后要反复清洗,切勿使用弥雾器。 3、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每季使用1次。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无面部及皮肤防护作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立即有灼烧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伴有泡沫。皮肤接触,立即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就医。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紧急处理:服用1升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或活性碳悬浮液,同时服用合适泻药。如甘露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远离水火源或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