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烯啶虫胺登记证LS20110168-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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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16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6-16 有效期至: 2014-6-16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20-3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4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内吸和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防效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是14天。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3、本品对桑蚕、蜜蜂高毒,禁止在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使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施药和清洗药械时避免污染池塘和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并就医。若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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