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辛硫·灭多威登记证PD20095474-江苏省无锡市稼宝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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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47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5-11 有效期至: 2014-5-11
农药名称: 辛硫·灭多威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无锡市稼宝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灭多威 methomyl 10%
辛硫磷 phoxim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发生初期及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灭多威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一种内吸性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击倒力强,对鳞翅目幼虫较有效。在田间使用,因对光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 所以残效期很短,残留危险性小, 其具有强内吸性、药效较高,持效期较长特点,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并且也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4.对鱼有毒,药液不能污染鱼塘和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蜜蜂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5.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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