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氟铃·毒死蜱登记证LS20110094-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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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094 首次批准日期: 2011-4-8 有效期至: 2014-4-8
农药名称: 氟铃·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铃脲 hexaflumuron 2%
毒死蜱 chlorpyrifos 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100-12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氟铃脲是毒死蜱复配而成的农药。氟铃脲具有触杀作用,可抑制昆虫脱皮,毒死蜱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是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本品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是苯甲酰脲类与有机磷类复配而成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鸟类、家蚕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及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毒死蜱中毒症状表现为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氟铃脲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氟铃脲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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