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9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9 | 有效期至: | 2014-3-9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津绿宝农药制造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虫卵高峰期和幼虫发生高峰期使用,每隔3天喷一次,共喷2-3次。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叶菜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大田甘蓝为14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毒死蜱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痛、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清洗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做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准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