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氟啶脲登记证PD20092609-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6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2 有效期至: 2014-3-2
农药名称: 氟啶脲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啶脲 chlorfluazuron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二、三、四代棉铃虫宜在虫卵高峰期或孵卵期施药,防治菜青虫宜在龄幼虫期施药;2.施药后如遇大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导致幼虫死亡;具有缓效、稳定等特点。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青菜上使用为15天,最多使用3次。在棉花上为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均为7次。2.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其制剂使用时必须均匀喷雾;3.本品对虾、甲壳类有较大影响,应避免药液混入水体;对家蚕有长期毒性,应避免在桑园、蚕室附近施药。4.本品应保管在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5.施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饭水。处理药剂后必须立即洗手及清洗暴露的皮肤。
中毒急救措施
1.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应用肥皂水清洗手部、面部和皮肤,用清水清洗眼睛,更换衣服;2.误食本剂出现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引吐并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严禁烟火;2.运输时,注意防震、防火,远火源;3.本剂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应远离儿童!

站内搜索